公告日期: |
2013-06-03 07:59:45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视频会议和综合展示液晶拼接系统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30530173870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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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采购项目信息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南平市气象局 |
开始日期: |
2013-06-03 07:59:45 |
联系人: |
江彩英 |
截止日期: |
2013-06-06 07:59:45 |
联系电话: |
05998800922 |
送货地点: |
延平区天台路12号 |
联系邮件: |
npjcy@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4 天内 |
剩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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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
1. 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要求为原装正品,3包齐全,全国联保。供货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原厂商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原件(应加盖原厂商公章),文件上至少应列明产品型号、配置、PN号、序列号、数量等信息,否则不予验收。若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中标方需按合同的金额全额退款,并赔偿采购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总报价需包括项目所需的硬件、软件、送货、安装、耗材、调试等相关一切费用。主要设备等详见附件要求。 3.供应商对本次项目采购的所有设备应免费提供至少二年的技术及保修服务,本次项目所有设备和软件等的保修服务方式均为7天*24小时上门现场保修,出现故障后中标方技术人员能够确保3小时内赶到现场服务, 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承诺在用户单位提出维修要求的1小时内做出实质响应,提供应急策略。终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竞价时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请供应商加盖公章后扫描并在竞价时上传。 4.要求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符合采购方需求的会商和综合展示系统的需求的系统建设,并投入业务应用。项目建设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中标方应根据用户的要求提供3天以上的工程师驻现场服务,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货商承担。 |
资质要求: |
1.为方便供货、项目实施及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本次竞价限福建本省供应商和在福建本省有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以供应商提供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外地驻闽机构登记证上的登记信息为准,请供应商加盖公章后扫描并在竞价时上传)。 2. 所供货物均必需由供应商分派具有原厂商技术资质的工程师送货上门并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现场技术培训工作,并确保使用人员能够熟悉该设备的使用;不得使用快递或者客户自提等方式发货,否则不予收货和验收(原厂商技术工程师资质证书原件现场备查)。 3.供应商需提供现场液晶拼接大屏整体背景墙效果图,请供应商加盖公章后扫描并在竞价时上传。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需求附件: |
201305310005274045.doc |
采购商品信息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南平市气象局视频会议和综合展示液晶拼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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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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