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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电视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2013-06-06 来源:浙江杭州财税网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拟就“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电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

  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13年6月8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2室);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传真:0571-85085019),传真件必须签字(供应商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至zfcg_hz@163.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需同时致电本项目联系人:曹琼瑶、徐佳,联系电话:0571-85085082、85085411。

  三、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四、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电视机采购项目(HZZFCG-2013-105)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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