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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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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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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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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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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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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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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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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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58C(标配,含原装包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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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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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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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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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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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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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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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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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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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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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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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填写):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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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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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红色公章,所投品牌(摄像机、一体机)生产厂家销售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摄像机、一体机)生产厂家销售授权委托书原件。
1、 请于2013年6月13日下午15前将一次性报价单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达至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
2、报价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6月13日下午15时在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报价并开标;
3、交货时间:2013年 月 日前在宁强县城境内验收,供货周期作为成交的条件之一;
4、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一个月内支付90%的合同款项,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的合同款项;
5、所报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注明产品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必要说明等内容;
6、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本询价单中含所有费用。
联系人:宋海霞 吕宗泽 联系电话:0916-422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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