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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部分学校电子白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06-13 来源: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信息网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州区教育技术装备室(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学校电子白板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学校电子白板约124套(约270万元),具体数字以实际为准。
三、投标相关信息
(一)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招标投标活动及履约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等; 
2.能提供南通本地化服务;
3.近三年在江苏地区提供至少2个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教育系统电子白板多媒体项目或提供至少1个项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教育系统电子白板多媒体项目;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资格初审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填写的南通市通州区教育部门采购供应商报名声明函(见格式文件下载地址);
2.填写的南通市通州区教育部门采购资格预审登记表(见格式文件下载地址);
3.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资格初审及领取投标文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资格预审登记表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招标现场用于备查。
五、入围办法
通过报名初审者均可入围。招标时由评标小组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保证金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1000);
2.参与投标时,还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5000); 
3.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4. 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或含迟到者(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
5.招标结束后,未成交者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集中出售信息:
(1)报名及文件集中出售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
(2)报名及文件出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投标管理中心;
(3)文件出售价格:人民币200元整;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13)80609988
五、格式文件下载
    http://zbdj.tzjy.gov.cn/article/2013-6-7/article1542_18434.html
六、特别提醒
1.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部门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供应商在报名、投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集中领取招标文件前,可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领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技术装备室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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