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汝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编号:HNGP-CX2013-034 ),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城县看守所、拘留所智能监控系统政府采购
(2)招标内容及数量:智能监控系统设备一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8:30(北京时间)
(4)投标地点、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七楼开标室
2、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要求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证明指新成立的公司);
5)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7)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8)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9)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网络数字矩阵、核心板、数字讯问主机和摄像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0)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二级资质证书;
备注:要求投标人自行到采购方现场进行踏勘,并向采购人索取现场考察确认书;
3、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 年 6月 14至 2013年 6月24日,每日上午 8 点到12点,下午 3点00分到 6点00分 (北京时间) 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考察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聚贤庄二栋302室)购买招标文件(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采购单位:汝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谭警官
联系电话:0735-8224474
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聚贤庄二栋一单元302室(市财政局斜对面)
联系人:郭维刚13762562134
传 真/电 话:0735-2112188
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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