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民防局会议音视频系统采购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民防局会议音视频系统采购,标书编号:ZJZC-(2013)公字第0044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之一:
1、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乙级资质(或以上);
2、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
3、工信部(原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或以上);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2010年以来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清单、验收材料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06月08日--- 2013年06月18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332室(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批高清投影机(1920*1200)、高清矩阵、高清电视墙、高清摄像头等设备(须安装集成到位),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
镇江市民防局 丁处长
六、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1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52000.00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6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第三开标室)
八、投标时间:2013年06月27日
九、开标时间:2013-6-27
十、领取标书联系人:陈蓓
联系电话:0511-85999337
十一、项目联系人:蔡培
联系电话:0511-8599933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