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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档案馆新馆智能馆库系统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3-06-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佛山市档案馆新馆智能馆库系统集成项目

BC2013(SZ)XZ183

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 项目性质

政府采购(部门委托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 投标人准入资格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须没有为本项目的整体项目、本项目或其中分项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等服务。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信息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 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06月21日-2013年06月27日 

供应商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六. 公示公告时间

2013年06月21日-2013年07月10日

七.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一、领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06月21日-2013年07月0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现场领取须提供的资料: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八.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07月11日上午08:45--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07月11日上午 0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⑴

九.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

保证金数额:¥30000

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须在201379日 :17:00前到帐,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进帐单复印件。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十.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档案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市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先生   电话:0757-83280945    传真:0757-83280945

十一.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谢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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