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通许县广播电视摄录编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3﹞ 009 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高标清非线编系统2套,高清摄像机2台,虚拟演播室系统1套(详细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有年检合格标志)、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设备;(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查询处及电话:通许县检察院五楼预防科 0378-4967291)
3、非线编系统、虚拟演播室系统代理商投标时应提供生产商对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4、虚拟演播室系统须具有国家广电总局检测报告和软件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若代理商投标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 年 6 月 21 日至 2013 年 6 月 28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二楼东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有年检合格标志)、税务登记证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具有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3500元整(于报名时至投标截止三日前交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
户 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通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融信用社
银行帐号:00000169499550332012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0日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18737805056
代理机构: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8-4975195
201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