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公章):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党校
二、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 东湖路266号
三、项目名称、编号、资金来源及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泰安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SDTL2013-03-004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项目简要内容:
泰安市委党校会议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及舞台机械采购及安装。注:具体清单参数要求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以上三个资质必须同时具备;或具有“中国音响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以上两个资质必须同时具备;
2、具有音响、舞台机械、灯光设备及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投标单位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10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必须与投标公司名称一致。
五、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六、本项目联系人:胡晶 孙莹
联系电话:6638015 6638017 0538-8912668(传真)
E-mail: taiantongli@163.com
七、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授权代理人)、合同原件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监督部门: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