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受东阳市公安局委托,就会议室灯光、音响等设备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3-10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东阳市公安局会议室灯光、音响等设备改造采购项目 |
1.0 |
批 |
16.0 |
具体参数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设定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7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6日 09:30
六、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3年7月16日 09:30
八、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
交付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东阳市公安局联系人:斯远航联系电话:1396998500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传真:0579-8669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