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
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的委托,对
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指挥大厅电视墙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3ZZHX0236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指挥大厅电视墙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询价内容: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指挥大厅电视墙改造项目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询价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3)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询价文件公示/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6) 该项目询价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2) 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产品(液晶监视器、控制电脑、立式网络监控终端)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不是制造商或经销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当天原件);
3) 在中山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询价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询价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3年7月5日下午14:30~15:00;
3) 报价截止时间: 2013年7月5日下午15:00;
4) 报价开封时间: 2013年7月5日下午15:00。
七、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八、询价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本次采购的报价不需递交保证金。
十、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²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
l 电 话: 郑先生
l 联 系 人:0760-23186116
²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l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l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l 电 话:0760-88361925
l 传 真:0760-88383654
l 邮 编:528403
l E - mail:395819610@qq.com
l 联 系 人:张先生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