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旧址群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旧址群安防系统工程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3G]0088号
委托代理编号:HNSZZFCG—2013P—0116号
采购项目预算:1077万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数量:1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合格);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备案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建筑智能化专项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换证年审期间的必须提供年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公安厅2012年安防建设工作会议资格审查通过的公司(见湘公治通【2012】7号)(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根据财库『2013』12号文件,本项目中电视机、电脑、显示器、空调须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相对应的“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页复印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7月4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2时到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外,其它资料须提交复印件至标书申购处留存。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7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详见当天中心电子显示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地址:韶山市韶山冲张旭冲3号
联系人:肖旺 电话:0731-556521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702室
联系人: 阎永逵 电话:0731-85166573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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