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香洲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演播室直播设备采购项目重新询价公告

2013-07-04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演播室直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C2013-C079YB)重新组织询价采购(已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需重新领取新的询价文件),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演播室直播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演播室直播设备  一批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如非所投主要设备(包括采播录编一体机、在线访谈系统、笔记本、调音台、监听耳机、无线麦、界面麦、采访麦)生产厂家,则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包括采播录编一体机、在线访谈系统、笔记本、调音台、监听耳机、无线麦、界面麦、采访麦)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不接受二次授权)。评标现场查验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

3、计算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因此供应商拟投设备必须符合财政部及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财库【2013】12号文要求的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打印并提供拟投设备在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人代表作为报价人代表则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

5、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公示期:见附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询价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四、供应商需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文件(以下资料仅供领取询价文件时用,询价文件另有要求的,严格按询价文件执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等)。

五、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及现场勘查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递(邮递须由供应商支付邮费)。

4、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套。

六、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询价地点

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13年7月12日 0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7月12日9:30(北京时间)

3、询价时间:2013年7月12日9:30 (北京时间)

4、询价地点/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实验学校

(2)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峰路8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509696

2、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组织机构联系人:周玉珊、夏美书

(3)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0756-2538223、2538229(领取标书、项目咨询)传真:0756-2538228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 邮编:519000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周玉珊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6-2538223、2538229(领取标书、项目咨询)2538232、2538239(保证金事项)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