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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中心医院吊塔吊桥无影灯摄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3-07-07 来源: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庄河市中心医院吊塔吊桥无影灯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2-9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名称:固定机械双臂腔镜吊塔,数量:4套;
2.名称:固定机械双臂外科吊塔,数量:13套;
3.名称:固定机械单臂外科吊塔,数量:4套;
4.名称:干湿分离ICU桥式吊桥,数量:16套;
5.名称:双孔无影灯,数量:17套;
6.名称:独立摄像系统,数量:2套。
注:双孔无影灯和独立摄像系统需提供进口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有效经销授权书;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非专用医疗器械产品除外);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交货时,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报关单;
(6)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辽宁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有效经销授权证明原件;
7.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非专用医疗器械产品除外,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
8.《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9.《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10.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
11.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原件。
以上所述相应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初审
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25日14: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河市中心医院
项目实施单位:庄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0411-89706348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孙丽芬
联系电话:0411-89867668
传      真:0411-89867668

六、监督电话:0411-8987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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