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宿迁市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标号: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委托,就宿迁市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 宿迁市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SGZD[2013]42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分包1:拟在宿迁市“3.20”道路监控网工程基础上,建设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非机动车道监控系统、高速公路卡口监控系统、升级城市原有标清监控系统、国省道“平安长廊”监控系统、高空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 “3.20”道路监控网布点覆盖及平台功能,促进我市监控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总预算1455万元。
分包2:为城市道路卡口监控系统项目采购所用的软硬件设备,主要有服务器、存储、备份软件、虚拟带库、UPS、精密空调等。总预算300万元。
投标人可针对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也可针对任一分包进行投标。
分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包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
分包1:1)投标人须为江苏省公安厅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供应商之一(依据苏公厅[2010]650号文件)
2)2)投标人须拥有公安部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共计4份(分别依据GA/T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995-201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检测)。
3)投标人须提供高清摄像机(枪机和球机)原厂产品授权书及原厂三年质保承诺书。
分包2:1)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包括:视频服务器、IP SAN存储、数据库服务器、磁盘阵列、应用服务器、虚拟带库、UPS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三年质保承诺函。
(三)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四)投标人必须是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采购网员,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服务指南”栏目中查询,联系电话:0527-84396015。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3年07月09日08时30分至2013年07月15日17时30分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方法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办事流程”栏目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投标报名须知。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可从以上网站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不符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电子投标文件接收:2013年07月31日15时30分前
(二)纸质投标文件接收:2013年07月31日15时 至2013年07月30日15时30分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11楼,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王模 联系电话:0527-84396019
不论何种原因,电子采购系统无法接收或确认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3年07月31日15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11楼,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模
联系电话:0527-84396019
传真电话:0527-84396261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便民方舟”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联系人:马技
联系电话:15162915969
八、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