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大道交通监控迁改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第一次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 J13061446-1142 计划下达函和 (无)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的委托,对 汉阳大道交通监控迁改项目 进行 竞争性谈判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谈判、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XJZX-WHS-FW-2013-339
(二)项目名称: 汉阳大道交通监控迁改项目
(三)采购预算: 80.7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 四 )章内容。
第 1 包:
(1)项目包编号: XJZX-WHS-FW-2013-339
(2)项目包名称: 监控设施及光纤迁改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服务
(4)用途: 监控
(5)服务期:2年
(6)简要技术要求:交通监控设备及线缆、管道迁改
(7)采购预算: 80.77 万元
(8)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 2年
(9)质保期: 2年 (天/月/年)
(10)其他: 无
2.供应商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无) 邮箱)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谈判、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⒈ 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⒉ 供应商应具有安防工程二级资质或省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B级);
⒊ 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市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⒋ 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两个类似项目的业绩;
⒌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3-07-09 起至 2013-07-15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 时~ 12 时、下午 14 时~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⒋ 安防工程二级资质或省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B类);
⒌ 提供近三年(2010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内至少两个类似业绩(道路监控维护项目)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用户反馈意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⒍ 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注: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 武汉市民之家四楼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二)截止时间: 2013-07-16 09:30:00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 武汉市民之家四楼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二)时间: 2013-07-16 09:30:00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7 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 址: 武汉市汉口游艺路2号
联 系 人: 王利华
电 话: 85395659
传 真: 85395659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01室
联 系 人: 周? 王蓓
电 话: 82822296
传 真: 8282298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85733902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武汉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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