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金桥商务大厦建设工程智能化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宿迁市金桥商务大厦建设工程已经宿发改【2010】1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智能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市府新区,南至洪泽湖路、北至千岛湖路、东至交通局西侧、西至外环路
1.2工程规模:框剪结构,22层(含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39656.7平方米,建筑高度约90米。其中智能化工程造价约650万元。
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免费维保期自交付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1.5质量目标:确保创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全部管线敷设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0%;全部货物抵现场并经甲方、监理等有关部门检查,装箱单与送达货物一致,厂方提供质保、原产地证明、报关、商检等文件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全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经试运行30日无质量问题时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宿迁市审计局审计结束时支付至审定价的95%,工程质保期两年,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b、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d、支付合同价款时需扣除甲供材料款及暂定价款,但施工过程中已经承发包双方签字认可的部分除外。
1.7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6%,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智能化工程施工及售后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评审方式为远程评标。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
4.1.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企业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4.1.2具有国家保密局或国防部门颁发的保密类资格证书;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投标人业绩、信誉:2010年1月1日(以证明材料完工日期为准)以来有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65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4.4其他条件:
4.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投标人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份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为准);
4.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4.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527-84396261);
4.4.9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4.4.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qzbtb.com)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售价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 0527-84396020;
5.2投标人缴费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3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标后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 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
联系人:周思 联系人:王燕
电话:0527-84355196 电话:0527-88109819
传真: 传真:0527-88101230
邮编:223800 邮编:223800
E-mail: E-mail:sq-ty@163.com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