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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视频监控平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3-07-15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CCJL-2013-0625
 二、招标内容:
A包:高清解码器、监控用网络键盘
B包:公安局内部监控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招标项目是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须按包报价,但不能只对包内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时必须注明包号和每包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
A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港澳台企业除外);
(二)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相关业绩证明(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为准),至少三份。
(三)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B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港澳台企业除外);
     (二)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三)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7月12日起至2013年7月26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人民广场4号,市政府正门东侧约200米,民政街与新开路交叉路口处)。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A包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件(B包提供)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原件及以上所有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2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宪淼    电  话: 0411-83613159
传    真:0411-83706622 电子邮箱:dl_changcheng@126.com
地    址:大连市人民广场4号
西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411-83635910
 
招标文件最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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