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监控系统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为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监控系统,分别安装在莱城区:八喜店、莲河店、东方华庭店 钢城区:钢城店。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技防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提供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设备的授权证明,及原厂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5、非本省企业须提供在山东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约行为;
8、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五)报名地点:凡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单位,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到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00 时,下午14:30时至 18:00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招标人: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海军 电话:0634-855633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涛 电话:0634-6292220、6227830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