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青田县广播电视台的摄录编设备及灯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QTJZCG2013-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 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 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五、采购代理机构: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摄录编设备 |
3G采访直播系统 |
套 |
1 |
145 |
技术要求及清单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监视器 |
台 |
10 |
||||
单反照相机 |
台 |
1 |
||||
调音台 |
台 |
1 |
||||
录像机 |
台 |
1 |
||||
非编有卡 |
张 |
1 |
||||
台 |
10 |
|||||
台 |
||||||
块 |
12[af2] |
|||||
2 |
灯光设备 |
灯泡 |
只 |
304 |
17 |
|
灯 |
台 |
20 |
||||
硬轨道 |
条 |
1 |
||||
UPS |
台 |
1 |
||||
UPS电池 |
节 |
20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16日
九、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2、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第一包:14000元;第二包:1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3年8月6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现金等形式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并经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缴费处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
3、账户信息:
户 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青田县塔山信用社
银行行号:402343200258
账 号:1109021201201000377303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8月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8月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业务咨询:
青田县广播电视台(招标人)联系人:刘仪,联系电话:0578-6509809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联系人:朱月锋,联系电话:0578-6818290,传真:0578-681803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6826642
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