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元堡卫生院弱电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元堡卫生院委托,拟就利川市元堡卫生院弱电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3(G)--H07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元堡卫生院弱电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元堡卫生院新建医技综合住院楼弱电系统建设。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设企业资质;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书(证)》;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必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料【供应商可凭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本人的,还须有委托书或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利川市人民检察院302室出具。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六、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应将填写完整并签章的《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
七、本项目在开标时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审查。供应商须提供资格要求原件【有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设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书(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明、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料、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或资料原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和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自行查收,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到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1110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利川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人:
电话:13451028812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电话:0718-7284248
电话(财务):0718-7284348
邮编:445400
开户行:利川市农村商业银行银都支行(原银都信用社)
账 户 名 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82010000000066070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