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三中院弱电信息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三中院弱电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3-27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52690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811、816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采购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分包号 |
采购用途 |
采购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第一包 (BJJQ-2013-271-01) |
自用 |
弱电及信息化建设 |
2628 |
第二包 (BJJQ-2013-271-02) |
信息安全建设 |
332 |
|
第三包 (BJJQ-2013-271-03) |
信息工程监理 |
108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第一至三包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一包(弱电及信息化建设)投标人除“本资格条件第1条”外,还须具有: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2)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第二包(信息安全建设)投标人除“本资格条件第1条”外,还须具有:
1)由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二级(含)以上资质。
4、第三包(信息工程监理)投标人除“本资格条件第1条”外,还须具有: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2)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07月19日起至2013年08月0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8月0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3年08月0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会议
室(永安里地铁C出口向南20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银行帐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项目联系人:吕晓萌、张佳伦
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811、816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第一至三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期);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2、第一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须携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第二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须携带:
1)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第三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须携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