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委托,对南宁市江南路小学、菠萝岭小学电脑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路小学、菠萝岭小学电脑教室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JH2013-D03
三、招标预算:60万元
四、采购组织类型:货物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南宁市江南路小学、南宁市菠萝岭小学各一间电脑室配置)
项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教师电脑 |
台 |
1 |
2 |
学生电脑 |
台 |
60 |
3 |
台 |
3 |
|
4 |
个 |
1 |
|
5 |
套 |
1 |
|
6 |
套 |
1 |
|
7 |
环保教学板 |
套 |
1 |
8 |
功放 |
套 |
1 |
9 |
音箱 |
套 |
1 |
10 |
套 |
1 |
|
11 |
鹅颈式话筒 |
套 |
1 |
12 |
教师电脑桌 |
套 |
1 |
13 |
学生电脑桌 |
张 |
30 |
14 |
套 |
1 |
|
15 |
布线工程 |
项 |
1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资质的供应商。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2号楼2803室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代办邮寄另收50元。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须持原件核对(若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前来办理,则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两天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到我公司财务部开具收据)、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湖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银行账号:8000 4933 8188 669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8月 8 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2号楼280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 年8 月8 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2号楼2803室)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工 电话:0771-5516926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