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东门桥南桥头所需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东门桥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
2.采购编号:JZC201318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及数量 |
安装地点 |
1 |
交通信号灯 |
详见招标文件 |
东门桥南桥头 |
2 |
电子警察 |
详见招标文件 |
东门桥南桥头 |
4.2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具备安防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及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
5.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7.2投标保证金应于
(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
(2)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ZC201318号招标采购保证金)。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1)。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绩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舒志光 联系电话:0563-8160106
联系人:汪毅骏、王华桦 联系电话:0563-8155670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绩溪县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大楼隔壁)
联系人:程克云 汪立晨 联系电话:0563-8173106
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
绩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