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杭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上杭县城区综合智能交通四期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和拍招[2013]32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供货商或制造商。(集成商报名时需提供原厂商关于投标资格的授权书,一个品牌最多授权一家集成商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安厅技防办、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7、开标时间:
8、开标地点: 上杭县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本次招标若有变更事项,通过 (上杭政府采购网)通知,敬请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上杭县振兴路132号三和大厦三楼
邮编:364200 电话:0597-3998598 传真:0597-3859012
联系人:
开户名称: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97307052500224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1 |
上杭城区综合智能交通设备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合同签订后送至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