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政府采购录音棚、摄像机设备等二次采购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录音棚、摄像机设备等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3]017-XJ05号
二、招标项目:录音棚、摄像机等设备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8日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综合楼政府采购中心113房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8月9日上午9:30之前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 2013年8月9日上午9:30
九、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另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XX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保证金1600元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提交,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
十、公告发布网站: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目联系人: 张团杰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