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园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名称)已由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动物园,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动物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京
2.1.2建设规模:约96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9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1月1日;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2项目招标范围:监控中心改造施工,包括荟芳轩监控中心配置监控中心视频综合平台、安装视频监控综合平台软件、设置磁盘阵列
存储设备、设置大屏拼接
显示系统,游园指挥部(分控中心)设置
投影机显示系统等配套系统工程。本项目中标人须在项目业主的配合下负责完成施工,施工质量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且必须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对园区所有视频图像的调用及云台镜头控制等操作要求。
2.3招标编号:1341STC404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其在国内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指:视频综合平台、磁盘阵列、管理
服务器、拼接单元、投影机、
LED显示屏)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投标可不提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2013年8月6日起至2013年8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并按下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须注明“40490标书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及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并尽快并在2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将采购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7日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称:北京动物园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7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邮编:100080
联系人:范丽(购买招标文件)、聂娅琼、陈俊
联系电话:010-62688226(购买招标文件)、62688249、62688251
电子邮箱:nieyq@sinosteel.com
传真:010-62688250
开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号:335056037575
中钢招标有责任公司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