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与本招标须知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3)具有安防叁级资信等级(含)及以上;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不报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3年08月15日 09:00时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或www.lhzfcg.gov.cn)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索取)。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25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账号:201000102293922。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08月15日 09: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并到中心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管是否注明本项目等信息,均作为企业整体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接到可退还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温馨提示:退投标保证金时,在收款收据发票上的“项目摘要”一栏中推荐写“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投标人帐户中有可用的保证金可随时退还,如注明某项目名称,则只有在该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方可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08月15日 08:00时至2013年08月15日 09:00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刷卡将投标人录入管理系统方有效,否则,视作在上述时间内无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B209)(临海市凯歌路6号)(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7.开标
开标时间:2013年08月15日 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B209)(临海市凯歌路6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1)进口产品不在本次采购之列;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进行注册。
10、联系方式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注册、U盾、IC卡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576-85280675
采购代理机构: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临海市凯歌6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76-85280085 传真:0576-85280087 邮编:317000
电子邮件: lhzb.gov.cn@163.com
采购人:临海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0576-85136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