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丰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咸财采计(2013)417号]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咸丰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 “乡镇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信息中心室外电子屏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FZFCG-2013-47
二、项目名称: 乡镇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信息中心室外电子屏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
乡镇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信息中心室外电子屏3块,共约89?(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需提供由税收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税收无不良记录证明或依法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单位所投管芯须是具有合法生产资质的原厂商生产,通过国家相关质量检测认证(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须分开密封递交,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不按要求密封和未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视为无效)。在谈判前进行现场审查,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回;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五、供应商在谈判前需向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缴纳方式为现金提交。
六、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3年8月7日-8月13日(上班时间)
领取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13楼)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9:00-9:30时
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13楼)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9:30时
2、谈判地点: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楚蜀大道国税大楼13楼)
九、其他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锋(电话:0718-6822469)
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黄宏贵 陈磊
联系电话: 0718-6891075
传真电话: 0718-6891457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 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