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肇庆市政府采购弱电监控机房配套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GZJL-CG20130719/22)招标澄清更正如下:
一、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140页中的“3、投标人应承诺如获中标资格,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本项目中使用的商用台式电脑设备、激光打印机、激光传真一体机、投影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函。”作删除修正。
(二)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每天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后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14日每天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为准,本更正未涉及内容仍以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291
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8-6913619
传真电话:0758-6183671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46号商业大厦十三楼东一区
邮编:526040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