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河区公安局的委托,就照相机、摄像机、音响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LHZC(2013-44询价)
批准文号:临政采办执【2013-7】号
二、项目名称及数量:照相机10部、摄像机10部、无线音响一套、录音电话一部。详见询价文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有本地区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均可参加投标。
(二)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四、报名时间:从2013年8月8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巴彦淖尔市政务中心一层五号园)。
五、免费索取询价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免费索取询价文件地点: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八、联系人:常志强。
九、联系电话:0478-8521305; 0478-8521303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