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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监控服务招标公告

2013-08-13 来源:贵州招投标网
贵州省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监控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贵州省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0]1977号文批准建设,并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0]23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西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黔西南州政府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的桥梁施工监控服务的实施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于望谟县城北平洞、经望谟县油迈乡、册亨县岩架镇、册亨县城,终点在巧马镇通过巧马枢纽互通与汕昆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68.65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监控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控服务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监控服务报告之日止YKQL-01标段监控服务期不少于42个月
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部分桥梁施工监控进行招标。桥梁施工监控划分为1个标段(桥梁1座),具体内容见下表:
桥梁施工监控标段
标段
对应施工标段
中心桩号
河名或桥名
孔数及跨径
(孔-m)
最大墩高(m)
桥梁全长(m)
结构类型
上部结构
下部结构
桥墩及基础
桥台及基础
YKQL-01
4
ZK20+500
北盘江特大桥
3×30+
(150+328+150)
+3×30
63.5
817.5
斜拉桥
双柱式墩、薄壁空心折H型索墩、薄壁空心门形框架墩、桩基础
重力式U台、桩柱式台、桩基础
YK20+5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具有桥梁隧道增项资质,或具有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证书中认证范围具有相应的桥梁检测及监测项目,并且合法有效。
3)近五年内(2008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具有类似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监控服务经验(应独立承担过至少1座主跨跨径在300及以上的斜拉桥施工监控服务),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监控服务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或者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www.qjtzj.com上查询)、交通运输部201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可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www.jtbzjz.net上查询)均已正式发布,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招投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36号文及《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黔交建设〔2012267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试验检测机构评价结果确定)。本次招标不接受按上述规定确定为D级的企业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予以否决。
7)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控标段对应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813日至20138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含证书附表)、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彩色影印件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打印件),以及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通运输建设公路试验检测机构信用等级(更新)评级汇总表正本(格式在贵州高速公路公司网站,招标信息栏下载),贵阳南翔酒店6011房间(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185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9310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华酒店(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8号),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于20139310: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和《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www.gedc.cn上发布。
6、通讯信息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函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贵州西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
    编: 550004
人:女士、先生
    话: 0851-59192535919351
    真: 0851-6506025
银行账户: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602010100100033759
    号:309701000604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501
    编: 100101
人:李先生、张先生
    话: 010-51656899-823825
    真: 010-59273266
    址:www.bjztc.com
文件发售期间联系电话:0851-6522888-6011
20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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