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广电文化中心舞台栅顶葡萄架安装工程已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禹发改投资【2008】0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招标人为禹州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广电文化中心舞台栅顶葡萄架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禹州市朱寨路和禹王大道交汇处西南侧
工程招标内容:禹州市广电文化中心演播厅栅顶葡萄架、舞台设备等购置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为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舞台机械设计安装调试甲级资质;
3.1.3企业须持有禹州市检察机关或企业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近五年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原件为准);
3.4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职工。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地点、电话及须携带的资料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121房间)
4.3报名电话:0374-8278101
4.4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4.4.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4.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4.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
4.4.5五年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开标时被委托人须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前单位出具证明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5.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121房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4-82218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监督单位及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