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宁海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ITC-20132169G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三、采购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四、招标内容: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或以上资质);
(2)提供庭审主机原厂三年售后服务质保函;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经查询,供应商及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若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将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2日09:3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三楼310室。
3、标书售价:标书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9月03日09时30分止。
八、投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九、开标时间:2013年09月03日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于2013年09月02日15:00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帐号:94090154800000191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海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宁波市宁海县
联 系 人:张科
电话:0574- 59979037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 系 人:王燕、王近娜
联系电话:0574-8732284687323935
传真:0574-87323935
十三、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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