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气象局气象预警电子屏和预警大喇叭项目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海原县气象局就海原县气象预警电子屏和预警大喇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原县气象预警电子屏和预警大喇叭项目
二、招标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文件编号:ZWJYZX-2013156号
五、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一个标段,主要是LED显示屏38.4平方米,安装地点:17个 乡镇、2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预警大喇叭100套安装地点:17个 乡镇所属98个行政村、2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具体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见采购文件。
六、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时间:2013年8月30日下午18:00之前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市城乡与住房建设局六楼)资料费300元以现金缴纳或汇至下述账户:
户名: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卫支行
账号:2903021509219512759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30日下午18:00之前
联系人:周 强 电话:0955-7067696
七、招标响应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9月10日下午15: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送交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汇入制定账户。
八、开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013年9月10日下午15:00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
九、领取采购文件和开标前,供应商须提供: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业务范围中须有所投项目相关的业务;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验原件);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
(六)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十、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nxgp.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zwsggzy.cn/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