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公安局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设备系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设备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设备系统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MYZFCG201310017
委托代理编号: HNTC-JZ20130806
3、项目预算:103万元
4、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公安部门(含省级)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一级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请你单位从即日起至2013年8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五一西路599号湖南供销大厦25楼2504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售价: 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8月2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长沙市五一西路599号湖南供销大厦25楼2504室。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保证金:
7.1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10300元。
7.2缴纳方式: 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称: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城支行
账 号:800126586220019
6.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李萍、周昕
电 话: 0745-5822321 电 话: 0731-85538468
地 址: 地 址:五一西路湖南供销大厦2504室
传 真: 开 户 行: 长沙银行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 8001265862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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