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泗洪县公安局委托,拟对泗洪县公安局长江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泗洪县公安局长江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HZFCG〔2013〕299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标的:泗洪县公安局长江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项目。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性能指标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响应。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方需成功做过所投标的相应标段工程项目,并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业绩;
(八)电子警察工程项目、高清卡口工程项目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公安厅经省级机关采购服务中心招标入围的道路监控系统前端设备供应商(采购编号:SJC2010 070266)。
(九)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四、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1)投标人必须先注册为泗洪县政府采购企业诚信库会员,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可到泗洪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shzbtb.com.cn/newshweb/)“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申报会员中涉及的模板可从“泗洪县标投标网资料下载” 中下载。
(2)请申请人于 2013年 8 月19 日至2013年8月23 日17:30,登陆泗洪县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hzbtb.com.cn/newshweb/) “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3)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之后,请于 2013年 8 月19日至 2013 年 8 月23日17:30把网上报名确认书加盖公章后发送扫描件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登记后方可投标。
(4)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1天告知政府采购科,不告知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将记不良记录一次,限制其三个月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9 月9日15: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9月9日15 :3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大厦南六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3年9月9日15:30
(二)开标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业辉、魏超
联系电话:13809094369、13951396778
八、投标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二)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证;
(三)2011年以来每年不低于300万元或累计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同类
产品的施工合同原件,并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业绩的原件;
(四)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资质证书。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第一标段:交通信号灯工程最高限价为108万元;第二标段:电子警察工程最高限价为210万元;
2、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开评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报价数字和文字不得涂改。
3、所采购物资必须安装到泗洪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