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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老年公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电子反拍公告

2013-08-22 来源:江苏宿迁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SYFP[2013]027号

  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豫区民政局委托,就监控设备进行组织电子反拍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豫区老年公寓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FP[2013]02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技术响应

  技术参数(此参数为参考参数,其他品牌若参与报价,中标后提供的货物参数应大于等于此参数标准,价格与此参数在同一区间,价格参考京东报价。)

序号

推荐品牌及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摄像机SF-3A66SZ

23

 

2

24路硬盘录像机HK-7924

1

 

3

22液晶三星显示器

1

 

4

32寸液晶显示器AOC

1

 

5

视频分配器

1

 

6

摄像机专用电源12V2A

23

 

7

支架

23

 

8

监控硬盘2T

2

 

9

光纤光缆

1200

 

10

光端机4路

2

 

11

光端机8路

3

 

12

开关

1

 

13

防水电源箱

5

 

14

光缆跳线

30

 

15

融接器

 

 

 

16

终端盒

6

 

17

接线盒

10

 

18

电源线

2000

 

19

室外防水超五类双绞线

1500

 

20

视频线

500

 

21

电梯信号线

200

 

22

管材

1

 

23

辅材

1

 

24

开槽

 

 

 

  交货(完工)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签订合同后 七天  内安装到实施地点,交货地点为宿豫区老年公寓,交货方式为送货上门及安装。

  质量、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

  监控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为1年

  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采购单位付款方式为:

  全部供货到位并安装完成后支付总货款的90%;剩余10%货款待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

  报价说明:

  本项目报价采用电子反拍方式进行投标报价,需在报价结束前以银行汇票形式缴纳12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将汇票缴到采购中心窗口。报价结束前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视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我区保证金账户:户名: 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  )

  若出现相同报价,以最先报价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报价成本应包含成套产品本身设计、加工制作及其送货、装卸、安装、保养、税务、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并应该包含产品能够正常安装、使用的必配(备)件。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反拍结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启用第二名为中标单位)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供应商须是宿豫区政府采购入库会员(请到宿豫招标投标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 /上进行注册)。

  四、报价时间

  (一)报价时间:2013年8月21日—2013年8月27日;

  (二)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8月27日17:00。

  注:本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61300.00元,采用多轮报价,次数不限,阶梯价为600元。供应商注意报价时间,否则后果自负。

  五、本次竟价反拍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朱墨

  联系电话:0527-84480018

  联系地址: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15781792

  邮政编码:223800

  六、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反拍方式进行,初次进行电子反拍的供应商请到宿豫招标投标网注册会员,填齐资料并携带原件到招管办政府采购窗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反拍。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并及时关注反拍公告,同时应慎重报价,因投标报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限制责任人三个月至一年参加宿豫区政府采购活动。

  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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