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高新区视频监控全覆盖一期工程
四、项目编号:CXCG130705
1、本项目所有采购摄像机必须包括护罩、镜头、像机、电源、支架等在内完整成套系统;
2、采购所有项目包括安装、维护、保修、成本费、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检验)、技术服务、税金等的一切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安防施工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为保证服务质量,在当地应设有服务站点(提供相应证明);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8月 31 日下午16时止;
地址: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安侨国际写字楼B座五楼
2、费用: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需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八、报价时间及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投递时间:2013年9月6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13年9月 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 一 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宝化、李娟娟 联系电话\传真:0632-8637007
邮 箱:sdc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