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电视台采购进口专业设备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规定,已经行业主管部门驻马店市广播电视局论证,现将《驻马店市电视台拟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9月4日前携书面材料向驻马店市财政局反馈意见,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驻马店市财政局电话:0396-2610822
联系人:刘女士
附件:驻马店市电视台拟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13年8月29日
附件:
驻马店市电视台拟采购
进口产品清单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拟采购项目名称 |
拟采购项目金额(元) |
申请原因 |
驻马店市广播电视局意见 |
新闻制播系统 |
343,280 |
对设备功能、指标及稳定性有较高要求,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满足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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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广电设备的特殊性,制播等系统采用进口设备,是上级广电部门的行业技术要求,国内设备达不到相关要求。 |
媒资系统 |
56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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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系统 |
1,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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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直播车设备 |
1,158,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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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直播演播室 |
1,477,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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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5,093,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