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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09-03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陕县公安局委托就“陕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投标要求及招标采购的内容、范围

1.1招标编号:SZD-2013-021

1.2招标项目:陕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供货期要求:双方在签定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1.5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的投标要求参见本招标文件各章节。

1.6招标采购内容:县局控制中心设备、标清分会场设备、高清分会场设备。

1.7招标范围:包括摆放安装及免费送货到本单位指定地点,同时派人员到本单位现场提供验货、免费安装调试,售后上门服务承诺函。(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产品授权经销商;且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投标人应提供MCU和视频会议终端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无授权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

2.7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2.8提供最终用户出具的与三门峡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互控测试报告。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投标人应提供MCU和视频会议终端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无授权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

3.3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3.4提供最终用户出具的与三门峡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互控测试报告。

     3.5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四套。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392日至201396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持上述证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缴至代理公司,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还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位: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号:7583 7190 2699 8101 05

六、其他: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大厅(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陕县招投标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3983838298

招标人:陕县公安局

  址:陕县陕州路中段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59398537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县新华书店四楼406

联系人(电话): 女士  0398-3837050

 

 

 

 

 

                陕县公安局

 

                 O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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