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自侦办案区高清数字审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3〕560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网络集成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未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3年09月02日 09:0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3年09月06日 17: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9月02日 09: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9月21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41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9月24日 14: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9月24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
2013年09月24日 14: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宏图大道60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417室
经办人名称:
王小姐
联系电话:
23328188 采购文件: 备注: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