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金昌市文广新局委托,将对金昌市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运作合法,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JCZC2013GK-18
二、招标项目内容: 数字电视发射机6台、天线4副、适配器1台、编码器5台、多路复用器1台、稳压电源6台、数字无线接收天线53000副以及电缆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3��月3日―2013年9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2、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联系人及电话:王雅琴 0935-8325896
4、发售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既可以来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也可以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符合第四项规定条件、能够提供第五项要求证件、资料的供应商,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在邮件中写明采购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座机)、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我中心即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以上内容不全者,报名无效,不予受理,也不予答复)。
5、邮箱:262726797@qq.com。
四、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下列各项资质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应通过2012年度年检);
2、投标供应商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参加投标时);
6、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参加投标时);
7、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8、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生产厂家应具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应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9、UHF四偶极子发射天线生产厂家应具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1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的鲜红印章(公章),所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鲜红印章(公章)方为有效。
六、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七、询问、质疑受理时间、方式:
1、时间:2013年9月3日-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受理。
2、方式:供应商既可以来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书面询问、质疑函,也可以将书面询问、质疑函扫描件发到受理邮箱:hangod1222@126.com。
3、联系人及电话:韩 冬 0935-8325896
辛秉常 0935-8213610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下午15:00时(14:30起开始递交投标文件),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九、投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大厅。
十、其他事项:本项目评审前进行资格预审,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