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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教育学院高标清演播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09-05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大连卓尔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教育学院的委托,对其高标清演播室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ETCG2013-0812

二、招标内容:高标清演播室系统  一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其中高清摄像机移动演播室系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招标内容中的显示器、液晶电视应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所投非线性编辑系统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经销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30904起至20130920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卓尔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162号伊景华园BM层)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60元人民币,并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应注明项目名称),然后将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邮箱、传真及联系人传真于我公司。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09241330分至140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3)(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092414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0924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教育学院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卓尔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郇成成  范鑫             话:041182308271 82308270

          传    真:041182308270     电子邮箱:zhuoerte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162M

          开户银行及帐号:盛京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0601000140930000069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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