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办公室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九江镇电子显示屏工程(沙头文体公园电子显示屏)(第二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3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JJ-2013-040
2. 项目名称:九江镇电子显示屏工程(沙头文体公园电子显示屏)(第二次)
3.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上限价(人民币元) |
01 |
电子显示屏 |
1 |
项 |
734258元 |
投标人必须对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
2)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显示屏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书)。
4)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购买,电话:0757-81867001 )。
3)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300元/套,所有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
③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书。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26日9:30~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301会议室
4)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四、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九江镇政务网(http://jiujiang.nanhai.gov.cn/jjzww/)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mgitc.com)
六、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电 话:(0757)81862071、81862073
联系人:李先生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
电话:(0757)81867001
联系人:陈先生、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电 话: (0757)88020555、88023484
传 真: (0757) 88023555、88355306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余先生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