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内网建设及驻所检察监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决定对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内网建设及驻所检察监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机房改造、内网建设及驻所检察监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NXBFHJ20130910-2
3、采购内容:机房改造、内网建设及驻所检察监控改造;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由检察机关近一月出具的《近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5)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凡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9月27日(节假日期间除外)9:00-12:00,14:00-17:00。
6、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xgp.gov.cn);海原县人民政府网(www.hy.gov.cn);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wsggzy.cn)。
9、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3年9月30日下午15:00之前;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11、采购人: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宇 13739542978
12招标代理联系人:沈 锋 0951-5112357
13、监督单位:宁夏海原县监察局 0955-4013092
宁夏海原县审计局 0955-4012983
宁夏海原县财政局 0955-401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