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0
招标编号:0686-1341Q465190Z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田村中心小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田村后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1604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邮编:10002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10-65072849
传真:010-65005981
项目联系人:田凯征 冯凯
采购用途:教学及科技活动
采购预算资金:1,620,131.52元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限及地点 |
1、数字监控 |
套 |
1 |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田村中心小学指定地点。 |
2、无线网络 |
套 |
1 |
|
3、室外LED屏 |
套 |
1 |
以上所列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
投标人报名资格: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属于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投标商应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方可参与投标;数字监控中的红外半球摄像机、红外枪式摄像机、6寸红外智能高速球及红外网络枪式摄像机需提供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数字监控中的网络硬盘录像机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数字监控中的服务器安全软件需提供通过中国信息安全评测认证中心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标准》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认证及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数字监控中的交换机需提供IPv4入网许可证和检测报告;无线网络中的无线控制器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无线网络中的POE交换机需提供入网许可证和检测报告及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无线网络中室内AP、室外AP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无线网络中网络管理系统升级必须提供全球IPV6测试中心颁发的网络管理系统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ipv6.net.cn)及提供原厂授权;室外LED屏中室外LED全彩屏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生产厂家资格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有一条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年9月10日至 2013年9月24日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10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京伦饭店建国饭店中间胡同向北)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5会议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期),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权限内容须至少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