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弱电、
二次装修、幕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青白江区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弱电、二次装修、幕墙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政务投资【2013】11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政务投资【2013】118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QBJ-JSGC-SJ-2013-11-ZB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以南,凤凰西六路以西,凤凰西七路以东;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37.3亩,总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包括:体育中心、文化中心、艺术中心、公共安全协调平台、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平工程等。总投资预计75000万元。
2.3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青白江区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弱电、二次装修、幕墙工程设计;
2.5标段划分:设计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设计Ⅱ组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 3.3 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
3.6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职称(职称证书),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11 日至2013年 9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0 月 9 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怡城社区服务中心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28-83665250
传 真: 028-8366525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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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3 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