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含200万元)或者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含50万元)。
3、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4、销售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清单中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以及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ISO9001:2008质量认证资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必须提供大屏拼接生产厂家出具的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录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0-3019013。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