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广播电视台大演播厅消防设施施工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台广播电视台,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800平方米演播大厅消防设施施工。
2.2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除招标人特殊说明外的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九台广播电视台;
2.4 工期:按双方合同约定。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或企业参保证明为准),具备消防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窗口处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要求以上为原件查看后带走,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2013年10月10日24时前由投标申请人公司银行账户转入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1日9:30时,地点为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唐大勇
电话: 1559053666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01室
联系人:石磊
电话:13944100287 |
|
|